录取
(一)录取原则:
1.2017年单独测试招生录取工作在
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的监督指导下,由我校组织实施。
2.我校将按照考生单独测试成绩,依招生计划数确定比例划定录取分数线。
3.录取过程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和“分数优先”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。
(二)录取工作结束后,录取名单经学校单独测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、批准,在学校招生信息网进行预录名单公示,公示期间若对公示有异议的考生可拨打举报电话(0941-8252605)或直接来信举报(举报地址:甘肃民族师范学院纪委办公室)。公示期满后,报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。
(三)凡被我校单独测试招生录取的考生,不再参加甘肃省2017年普通高考,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,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普通高考。
(四)单独测试录取结果从我校招生信息网站查询。
(五)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,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报到注册,否则视为放弃,取消录取资格。
(六)单独测试招生录取的新生,不能转入其它院校。
九、新生待遇
专科层次分类考试招生(单招)计划纳入我校今年国家核定的招生计划总数内。通过单招进入我校的考生,在学费、住宿费、奖(助)学政策、毕业证书、就业派遣手续等方面与普通高考学生完全一致。
十、新生入学资格复查
新生入学后,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新生入学资格、体检等方面进行复查。对复查不合格者,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,取消其入学资格。
十一、联系咨询方式
学校地址:甘肃省甘南州合作市知合玛路233号
邮政编码:747000
咨询电话:0941—8253168
网址:
http://www.gnun.edu.cn Email:
gsmyzsb@163.com